【内涵】债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债权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债权生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的,提供管理和服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六种债权标的形式,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在这其,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二债权特征
1债权为财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人的人身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以上是由华律网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债权的生原因及特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