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涵】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一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1人民法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2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情况决定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如果子女是已满10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法律依据华人民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华人民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二争取子女抚养权如何收集证据
1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或生活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人民法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